弄破衣裤可以构成中的,如果价值较高则触犯“毁灭文物罪”等相关规定。但具体情况需考虑被毁坏衣物的价值、毁坏程度、毁坏人与所有人关系等。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毁坏他人财物,价值在一千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因此,如果被毁坏衣物的价值在一千元以上,则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是,对于弄破的衣裤是否能够构成该罪名,需要考虑多种因素。首先,被毁坏衣物的价值要大于一千元;其次,要考虑毁坏程度,如仅破了一个小洞或轻微损坏则不足以构成该罪名。同时,还需考虑毁坏人与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如维修工人在处理衣物时不慎弄破,且事后积极主动赔偿,则可能不构成该罪名。除故意毁坏财物罪外,如果被毁坏物品具有较高的文化、历史或科技价值,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构成毁灭文物罪等罪名。总之,弄破衣裤是否构成罪名取决于多种因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