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工大雁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非法狩猎、捕杀、交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涉及刑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可能被判处或,并处。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非法狩猎、捕杀、交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人工大雁是经过人工饲养、繁殖的品种,但其仍然属于濒危野生动物的范畴。因此,吃人工大雁属于违法行为。尽管人工大雁并非真正的野生动物,但是其与濒危野生动物一样受到政府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吃人工大雁的行为已经出现过多起判决案例。例如,2014年6月,安徽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吃人工大雁案,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另外,根据的规定,非法狩猎、捕杀、交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被认定为“”、“非法占有、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等罪名。涉及到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吃人工大雁是违法的,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