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具有执法的权限,是需要有法定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的。有的人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冒充警察,这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犯罪。那么,冒充警察执法会构成哪些罪?
【法律分析】
冒充警察执法可能构成。
在对本罪进行立案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属于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