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集资条例》规定,明确了非法集资的定义和种类,并对非法集资行为做出了严格的法律制裁,提高了违法成本,加强了监管力度。
【法律分析】
201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集资条例》正式实施。该法明确了非法集资的定义、范围和种类,在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该法,非法集资行为包括未经批准进行集资活动、以虚构项目、高额回报等方式吸引公众认购、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该法还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和责任,同时加强了非法集资监管机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予以严厉惩处。需要注意的是,非法集资是一项复杂的社会问题,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利益关系,治理难度较大。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加强对非法集资行为的监管和打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