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帮助活动罪是指为犯罪分子进行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持、庇护、通讯及其他必要条件等行为的罪名。最高刑罚为10年。
【法律分析】
涉嫌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属于我国《》明确规定的新型犯罪之一。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在国内并涉及我国利益的行为,均应该按照我国法律予以打击和惩治。涉嫌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的行为表现为为犯罪分子进行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持、庇护、通讯及其他必要条件等行为。例如为黑客提供服务器或技术支持、为网络赌博提供代付等服务,这些行为都会被视作涉嫌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由于此类犯罪行为会严重危害国家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因此法律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面临的刑罚一般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