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的人在所在地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内可以与家属或者单位联系,通常可以拨打律师电话或者公安机关电话。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被拘留的人有权在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内与家属、单位通话,并且可以适当进行走动。具体而言,被拘留的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联系外界:1. 律师电话:被拘留的人可以拨打其已经聘请的律师的电话,告知自己的情况,并请求对方代为办理接下来的法律程序。2. 公安机关电话:被拘留的人也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求助,寻求自身权益的保障和法律援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被拘留的人在联系外界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得干扰侦查工作的进行。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可能会带来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