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罪认罚协议后,一般来说是不能再上诉的。因为认罪认罚协议的签订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的,旨在加快案件办理进程,减轻司法负担。如果被告方签订了认罪认罚协议,就表示确认有罪事实和罪行,放弃了以后的申诉权利。
【法律分析】
签订认罪认罚协议是指在侦查阶段或审判阶段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罪行,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的协议。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司法负担,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从轻处罚的可能。在签订认罪认罚协议时,被告人需要对所犯罪行及其所涉及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真实的交代,并且承认其行为已构成某种犯罪。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一般会在参与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与控辩双方达成协议。因此,一旦签订了认罪认罚协议,被告就意味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放弃了上诉的权利。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例如证据不足或认罪认罚的过程存在重大瑕疵等,被告方才有可能提起上诉。但这种情况属于少数情况,通常情况下认罪认罚协议签订后就不能再上诉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