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拘留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被拘留人员。当发现不应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和。人民法院负责审判。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任何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名词解释: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向被拘留人出示的法律凭证。是在领导批准的《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基础上签发,为公安机关专用文书之一。中国的拘留分为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公安拘留)三类。
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之一。公安拘留的最高期限为15天(期满后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中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合并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2、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调查中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讯问被拘留人员。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的,依照《》进行审理。审判后无罪释放的,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制裁。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逃跑犯罪或者多次逮捕的,检察院可以提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3、司法拘留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或者法院执行过程中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如伪证、冲击法院、妨碍作证、隐匿转让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属于强制性措施,最高期限为15天。法院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在拘留期间,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者期满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