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币金融诈骗属于非法集资罪,可能被判处5年以上,并处。
【法律分析】
虚拟币金融诈骗涉及非法集资罪的适用,利用虚拟币虚假宣传、诱导投资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成非法集资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非法集资数额较大或者其他情形严重的,应当判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在判决虚拟币金融诈骗案件时,法院将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犯罪手段、犯罪所得数额、受害人人数和程度等。如果犯罪嫌疑人利用虚拟币实施金融诈骗,涉案金额较大,并且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和财产损失,判决可能较重。此外,法院还会考虑是否有自首、认罪悔罪等从轻情节,进行量刑酌定。总之,虚拟币金融诈骗属于非法集资罪,可能被判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具体的量刑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金融凭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