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收受贿赂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惩处。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可以被判处或,并处;情节严重的则可能面临更重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收受贿赂属于犯罪行为,其认定的标准是“有利益输送人主观上明确表示赠送财物,收受人知道这种意思,而接受了对方的财物”。如果教师收受赠送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物品,超过一定金额,就构成贪污。对于教师收受贿赂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查办和处理。如果教师收受的贿赂数额较大,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则可能面临更重的刑事责任。除此之外,教育主管部门也会视情况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暂停或撤销教师资格。同时,对于赠送贿赂物品的人,也要依法受到惩处。如果其数额较大,可以被判处同样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因此,在职务上或私人关系中,都不应从事收受贿赂等违法行为,否则不仅会承担个人的刑事责任,还会对个人声誉及事业造成严重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