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被判刑以后,社保等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区别对待,作出相应的处理。在职被判刑,受到开除处分的,服刑期间不计算工龄,相对地不计算缴费年限。被判刑前已经建立个人帐户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
【法律分析】
在购买商业保险后因被判刑了进监狱,其商业保险在有效期内是有效的。保险相关的免责条款是,免责于犯罪所发生的保险责任事故。此时已经是犯罪过后的审判,不是正在犯罪,所以是具体情况保险可以理赔。但是在看守所,监狱期间,社会保险是拒绝投保的。即便自由活动时进行投保,保险公司会询问是否在近期有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