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发生纠纷时,常常会通过诉讼解决。诉讼案件由法院进行审理,最后作出判决。有时当事人会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这时可以上诉解决。那么,不服一审判决如何上诉呢?
【法律解析】
一审判决后原告上诉是可以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