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之前有过一次开庭审理的记录,但当时并没有宣判,之后案件又再次开庭审理了,于是就有了第二次开庭。案件的当事人知道有了第二次开庭的时候,就不清楚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的,想要了解清楚。那么二审一般能推翻一审吗?
【法律解析】
一般来说,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在百分之90以上,如果没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又没有新证据推翻原审认定的事实,基本不可能推翻原判,因为一审法院处理案件时也会本着尽职尽责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只有在极小的可能性下会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导致出现误判,此时才需要由二审或是再审程序进行纠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