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如果您没有收到通知,建议您打电话到执行拘留的公安局或派出所询问,报被拘留的人的名字即可
【法律解析】
1.被拘留一般情况下会通知家人,但是被拘留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除上述特殊情况外,一般都应该通知家属,避免家属担忧,也是保障家属的知情权。
2.被拘留没有通知家人可能是因为并没有告知公安机关其真实的地址,公安机关无法通知;也可能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处于保密,通知可能会有碍侦查。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拘留案犯或者嫌疑人后,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及无法通知时,都可以不通知其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