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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职务侵占转给公司的钱算什么?

发布时间:2023-07-20 14:22:43

如果涉嫌职务侵占转给公司的钱,应视为侵占罪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刑期根据犯罪数额而定。

【法律解析】

涉嫌职务侵占转给公司的钱属于侵占罪的范畴,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或私人财物侵吞为己有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犯罪数额较大的,应以侵占罪定罪处罚。数额较小的,则可以通过支付罚款、或者在判决时免予刑事处罚等方式处理。在具体案例中,如有公司的资金被职务人员占为己有,转入个人账户等,就涉嫌侵占罪的行为。对于这类行为,相关职务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若职务人员有退赃、认罪悔罪等情节的话,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总之,涉嫌职务侵占转给公司的钱属于侵占罪的行为,需要受到法律制裁。针对这类行为,我们应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规定的约束力,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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