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两年以下、五年以下的罪犯,减刑最多可以减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最多可以减九个月。
【法律解析】
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刑期减轻的情形和具体幅度。根据规定,对于两年以下、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最多可以减去原刑刑期的三分之一,即六个月;对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最多可以减去原刑刑期的三分之一加三个月,即九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判处死缓或的罪犯,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减刑幅度,但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行政机关的具体实践来进行量刑。同时,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犯罪行为较轻或者认罪态度较好的罪犯,在刑期执行期间表现良好,可以申请或者减刑。当然,申请减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同时要经过监狱管理机关和执行法院的审查和批准。总之,对于犯罪行为,应该依法从严惩处,减刑不是权利而是一种特殊情形下的法定规定。在进行量刑和减刑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进行,确保刑罚的公正、合理和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