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不一定会被刑事拘留,除非是将他人打成轻伤后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适用拘留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进行拘留,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份造成轻伤的,属于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有权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但会不会拘留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