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位判处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 或者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 受贿 论处。国有单位的内设机构利用其行使职权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归该内设机构所有或者支配,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依照本罪追究行使责任。
【法律解析】
众所周知,贿赂犯罪乃双方互为犯罪对象的“对合犯”。其中,除索贿以外,就一般贿赂犯罪而言,行贿显然是受贿的直接原因,没有行贿绝无受贿。然而实践中,无论从我国刑事立法还是司法层面看,各环节均偏重对受贿犯罪的惩处,相对轻忽了对行贿犯罪的同等惩处。有鉴于此,认真反思关于强化惩处行贿犯罪力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问题,很有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