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定,判决书应当在开庭后十日内作出。如果法院认为需要延长期限,可以经过审批后每延长十日,但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在开庭后十日内作出判决书,并发给各方。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最长期限。如果法院认为需要延长期限,应当及时向上级法院报告并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如果刑事案件需要进行再审或者法定程序,判决书就需要在新一轮审理结束后重新制作。具体而言,判决书的制作需要依据被告人的罪名、证据、辩护意见等进行详细说明和阐述,包括裁定结果、证据及其来源、罪名、判决依据、适用法律和量刑情况等内容。判决书在法律效力、权威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实践中,法院应当严格遵守判决书的制作期限,并及时向当事人发放。如果发现延迟制作、制作不规范等情况,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同时,公民也应当了解自己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主动参与诉讼过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