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队长打成重伤二级的行为,涉嫌构成。如果被害人已经构成轻伤或重伤等等级,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人身伤害结果。其中,轻伤、重伤、特别重伤等不同等级的伤害结果,对应着不同的惩罚程度。在本案中,如果保安队长的打击行为导致被害人出现重伤(导致严重生命危险,或者导致丧失机体某一器官或者组织的功能,或者需要长期治疗的),则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追究故意伤害罪的责任。如果被害人的伤势属于轻伤(没有重伤那么严重,但是需要治疗),则犯罪嫌疑人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过惩罚程度较重伤情况下为轻。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的袭击行为还可能构成等其他罪行。对于这些案件,应当依法从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或者。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