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规定,拿刀砍死人属于,是一种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凶手在作案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可能会对判决结果产生一定影响。
【法律解析】
拿刀砍死人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故意杀人罪行为,因其具有极高的危害性和社会危害性,通常会被判以或长期监禁等严厉的刑罚。然而,在实践中,如果凶手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给予家属相应的经济补偿等行为,可能会对判决结果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主动投案自首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处罚,但并不免除其刑事责任,通常需要结合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具体行为表现、犯罪情节轻重等因素,进行量刑决定。在实践中,如果凶手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罪和忏悔,同时积极向家属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财物补偿,可能会对判决结果产生一定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在判定是否减轻处罚时,法院通常会根据被告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考虑,如果犯罪情节相对严重,投案自首的效果不佳,或甚至不属于主观故意杀人等情况,可能会被维持原判或判以更严厉的刑罚。因此,建议大家在实际操作中尽量避免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因一时冲动而引发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