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的管辖依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一般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涉及财产、合同等情况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进行管辖。如果案件涉及行政当局行为,可能需要在其行政区域内提起诉讼。
【法律解析】
虚假诉讼是指以欺骗、威胁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提起无理缠诉或者恶意追讨债务等虚假诉讼的行为。在立案前,人民法院必须对案件进行管辖权审查。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的管辖地应当看具体案件涉及财产、合同等情况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地域原则。如果被告有多个住所地,由被告就近选择管辖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如果案件涉及到行政当局的行政行为,则可能需要在该行政当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行政区域原则。需要注意的是,虚假诉讼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的司法行为,会对司法体系和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必须得到依法的制裁和打击。因此,在提起案件时,建议当事人先了解法律的管辖规则,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以保证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