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完全犯罪和部分犯罪之间存在的违法行为重复情况,应当以最重的犯罪定罪并判处相应刑期,其他罪刑可并罚或决定。具体的刑期则需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法律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如果同一行为涉及到了多个罪名,那么应当以涉及罪名中最严重的一项罪名作为定罪依据,并按照该罪名的法律规定进行量刑。比如一个人因盗窃、故意伤害等多项罪名被起诉的情况,法院会根据罪行严重程度选取其中较重的罪名作为定罪依据,并按照该罪名的量刑标准进行判决。对于涉及到重复罪名的情况,当未构成完全犯罪时,应按照部分犯罪量刑规则处理。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将涉及到的所有罪名和对应的刑期都列入考虑,然后选择其中最重的犯罪定罪并判处相应的刑期;其他罪名则可并罚或决定缓刑。而如果构成了完全犯罪,则不需要进行部分犯罪量刑规则,而是根据最重要的犯罪行为进行定罪和量刑。具体的刑期需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影响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一般来说,在中都有明确的刑期标准,而判刑时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折中考虑,最终掌握在法官手中。总之,涉及到重复罪名的情况需要以最重的犯罪为定罪依据,刑期则根据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