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经营药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非法经营药品罪的认定标准和量刑标准,其中将涉嫌生产伪劣药品或者走私的行为作为刑事犯罪严惩。
【法律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7月27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经营药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非法经营药品罪的认定标准和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在解释中,非法经营药品被定义为“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违规生产、销售药品”的行为。根据解释,非法经营药品罪的认定存在以下标准:1. 实施行为:包括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一系列行为;2. 药品性质:所涉及的药品具有医疗功能;3. 批准状态:药品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此外,解释还规定,生产、销售伪劣药品或者走私药品的行为,应当作为非法经营药品罪来认定,并给予严厉的刑事打击。具体量刑标准根据案情和犯罪情节而定,但对于涉及到安全隐患的药品,将进行更加严格的惩处。需要注意的是,解释中还强调了因职务便利等原因非法经营药品的情形,对于这类行为将依据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量刑。总之,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非法经营药品罪的认定标准和量刑标准,对于生产伪劣药品或者走私药品的行为将给予严厉的刑事打击。如果有类似的法律问题,应当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