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立明 严选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3-08-04
一些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会被进行羁押。羁押是为了限制其人身自由,防止其逃跑、再次犯罪。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进行监视居住。那么监视居住还会判刑吗?
【法律解析】
法律上监视居住后判罚多久需要结合实际的案情,在执行期间,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住处或者指定居所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铅派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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