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审理一些案件的时候需要经过的时间可能会比较久,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话可以申请上诉,那么二审的法官是否会随便改判?那么,二审开庭后要改判的前兆?
【法律解析】
二审法官改判的前兆如下:1.在二审法官宣布开庭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会发现二审法官表情严肃,开始时间与宣布时间相差无几。2.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在庭上发言时,二审法官会打断当事人或代理人的发言,并要求其进行更正,或者要求当事人或代理人提交书面的更正内容。3.在庭审中,二审法官会提出一些其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尤其是对一审判决中存在错误的情况,并会说明理由。4.在庭审中,二审法官会对一些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不轻易下判断。5.如果二审法官对庭审结束后,没有即时宣判,而是把判决拖延到以后宣判,表明二审法官可能会对一审判决提出异议或修改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