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作为家属应当及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委托律师以保障行为人的合法权益。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解析】
当事人被拘留后,其家属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家属应当确认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会移送到看守所执行,亲属可以去拘留所会见当事人。如果刑事拘留,家属可以了解犯罪人涉嫌的罪名、被关押的地点、办案负责人所在单位和办案人的名字等。
(2)、到被关押的地方送去衣物、钱款等。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合适的衣物,不能有扣子、拉链等。可以在的账户上存入一定的钱款,用于购买日常所需。
(3)、家属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为当事人通信和了解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