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伟军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3-08-25
根据中国,公安机关在拘留期间应及时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近亲属有关事由和所在地。告知家属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旨在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未能履行告知家属的义务可能导致违法拘禁等问题。
【法律解析】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对于拘留人员的案件,在拘留期间应当及时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近亲属有关事由和所在地,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拒绝接受家属或近亲属的探视。这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旨在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告知家属的目的是为了让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近亲属了解案件进展、表示关心、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这样能够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违法拘禁等问题的发生。公安机关未能履行告知家属的义务可能导致一些问题,如被拘留人及其家属在信息交流上存在障碍,无法及时获得案件进展情况或提供法律援助等。这可能损害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涉及到公安机关过失的责任。因此,公安机关在拘留期间应当切实履行告知家属的义务,确保被拘留人与家属之间的沟通畅通,并依法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或所知有类似情况发生,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三条 【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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