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会参考的。认为适当的话,就直接采纳;认为不适当,可自行判决。一般法院判刑跟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差距不会很大,毕竟两者都是根据最高法院或当地省高级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来量刑的,只不过法官自己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那么,检察院出了量刑还会有变化吗?
【法律分析】
检察院认定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法院是能改的。但是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改变。
我国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因此给某定罪的权力在人民法院,而不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公诉权,代表国家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提起讼诉,并给出定罪量刑建议,并不能决定最终的定罪量刑。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经过庭审之后,根据控辩双方的意见及相关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