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所应当适用的法律程序。
【法律分析】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遵循的法定原则、次序和方式。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一种。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刑事被告人为14岁以上未满18岁的人的案件。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不同于成年人,因此应规定不同于成年人的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原则如下:
1.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2.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保障未成人诉讼权利原则: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
4.专案人员专业化原则: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