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之后可以更改,但是只有判决书有错误的情况下能改,如果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不满,提起了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如果当事人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则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分析】
已经作出判决的案件,会不会改判,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刑事案件是有审判监督程序的,只要案件判决有错误的,就会进行改判,会进行改判的情形如下: 案件的被告提起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撤诉的,如果经审判后原判决结果是有错误的、适用法律错误的、量刑不当的,法院就会进行改判;如果案件的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经过查实后法院可以改判,或者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进行重新审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