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前或判决后,如发现可能患有重大疾病,司法机关会安排到省级医院进行诊断。如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按程序办理。有严重疾病法院会判有严重疾病法院会判实刑,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的措施,如监视居住或者,判刑时可能予以监外执行。犯罪嫌疑人重大疾病不影响司法机关的正常侦办,犯罪嫌疑人因重大疾病去世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1、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