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法律分析】
1、若男方已经成年,明知女方不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性行为,不论女方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强奸罪一般情况下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应从重处罚,也就是在三年到十年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2、若男方已经成年,但不知道女方不满14周岁,且从其外观上也看不出不满14周岁,则男方不构成强奸罪,但是男方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若发生关系的男女双方都小于14周岁,那么男方不负刑事责任。而如果女方怀孕,对于胎儿的去留,一般按女方家长的意见来处理。若因怀孕给女方造成伤害,或者女方决定生下已怀的孩子,那么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