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将赃款上交公安机关即可,只要有退赃行为的,基本上是可以减轻处罚的。如果当事人违法所得没有达到犯罪的标准的话,一般是上交违法所得并且处以罚款或者是行政拘留。如果屡次犯罪的话可以累计然后判刑。
【法律分析】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自首加退赃,构成依法自首情节可以在判决的时候法院酌情轻判,但是具体如何判罚需要根据案情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以及个人主观恶性来判断,通常情况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判处七年并处,具有自首情节且情节较轻,适用于罚款以及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