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丽冰 严选律师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3-09-13
拿到刑事案件起诉书,一般一个月左右会开庭。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分析】
收到刑事起诉书后一般在2个月内会开庭。依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法院审理应在受理案件后2个月以内对案件进行开庭后宣判,存在法定延长宣判期限的情形,则可以延长3个月;特殊情况下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院批准即可。因此在被告人经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刑事起诉书后,一般2个月内会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暴力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毒品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经济犯罪#税务犯罪
#经济犯罪#税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