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作案也就是,对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作用分别处罚,法院根据以下原则就行判决,主要是从、、胁从犯、教唆犯来进行量刑,通常情况下共同犯罪罪行较重的案件全员都会进行处罚,并且处罚力度最强的是主犯,从犯的处罚力度相对较小,并且教唆的人也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胁从犯那么罪就更小了,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的,从主观上不是完全出于自愿或者自觉,从客观上说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是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小的共同犯罪人。一是被胁迫的程度,二是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法律分析】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根据其犯罪情节量刑。因为胁迫犯是被胁迫的,所以主观上并不是完全自愿或者自觉的。客观上来说,胁迫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小,是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最小的共同犯罪者。胁从犯应当根据其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了正确适用对胁从犯的处罚,要科学的理解胁从犯的犯罪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