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时的公共视频显示,19点32分左右,王女士的女儿戴白色泳帽,从泳池一侧的扶梯入水,刚开始一切正常,女孩也只是试探性地在泳池边划水,但2分钟后,随着女孩离岸边越来越远,令人痛心的一幕发生了。只见女孩双手从有规律的划水变成了慌乱拍打水面,然后整个身体沉入水中,水面上只能隐约看到一顶白色泳帽。那么,泳池淹死孩子怎么判刑?
【法律分析】
游泳馆淹死人一般不会判刑。
游泳馆若发生溺水死亡事件,游泳馆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及时提供救助或安全保障设施、措施不合格或存在缺陷的,游泳馆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
发生溺水事件时,游泳馆的救生员有能力救助但未履行救助义务的,该救生员可能涉嫌,可能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游泳馆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但因受害者本人原因导致其死亡的,游泳馆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