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过罪的人也是可以入职的,对于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求职者,企业不应该歧视,在符合用人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办理入职手续。在我国,犯罪后会留下案底,这个可能会影响今后的生活就业,企业是否录用也看规章制度而定。
【法律分析】
一般的工作有案底不能入职是属于就业歧视,可以进行投诉。公司可以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应聘者要如实填写,公司无法查询公安机关的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就是说公安机关的这些档案不向公司提供查询。也就是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能去公安部门查询个人犯罪记录的。不过公司若想要了解员工是否有可能有过犯罪记录的,可以在招聘过程中要求员工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对于已经招录的员工,可以通过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告知员工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在职员工拒绝提供的,那么只能是按照工作岗位是否需要无犯罪的要求来进行调岗或者离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