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10-17
以下情形,不可以: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犯罪分子。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法律分析
1、犯罪分子是累犯的不能假释;
2、犯罪分子实施了暴力性犯罪的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不能假释;
3、因为实施了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即使在监狱内表现良好减刑后刑期少于10年的也不能假释;
4、犯罪分子实施假释后对社会仍有危险性的对其生活居住的社区仍存在风险的,不得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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