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亲友借钱,彼此是亲友的身份,而且亲友后面也没有不特定的人,那向亲友借钱只是单纯的借贷关系,不涉及到非法集资罪,不会按照非法集资罪进行处理。关于向亲友借钱会不会构成非法集资罪的问题,那么,向利益关系人借钱犯罪吗?
法律分析
不违法。借贷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只要不损害国家、社会或者他人的利益,就不违法。法律没有规定具有业务关系的人员之间不能有借贷关系,对于公民来讲,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皆可为。因此,向业务往来单位负责人借钱并不违法。
考虑到具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之间具有利害关系,向业务往来单位负责人借钱可能会损害本单位利益,一般单位都会禁止这样的行为。如果是党员,就涉嫌违纪。
如果与业务单位的负责人在经济往来中,假借借贷的名义,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等好处,则涉嫌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