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不付款纠纷时,双方应该保持冷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解决纠纷,不能采取过激或非法手段进行报复或者维权
那么,干部修车不给钱定什么罪
法律分析:
辆的所有权虽然在车主,但是,在交予修理厂期间,车辆的控制权和保管权已经转移到了修理厂
修理厂具有因修车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随之产生
谎称交修理费却强行将车开走的行为的主观动机为了“逃费”,剥夺了修理厂应当享有的经济利益的权力
实质应当是一种类似于“吃白食”而抢夺{金钱、利益}的行为
如果应交修理费在500元及以上,其行为即可认定为涉嫌,并可追刑
假如其中另有隐情,自当别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九条之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增值税发票罪;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企业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增值税发票,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
以上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伪造增值税发票的;
(二)以电子信息方式虚开增值税发票的;
(三)有组织虚开增值税发票的;
(四)多次虚开增值税发票的;
(五)虚开金额巨大的增值税发票的;
(六)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的
个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增值税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前三款的行为,同时构成煽动、资助未遂罪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