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底,又称犯罪记录或前科,是指个人因触犯被司法机关认定有罪并处以刑罚后,在公安机关留下的永久性犯罪记录。案底一旦形成,是无法自动消除的,对当事人在就业、升学、出国等方面造成持续影响。对于某些特定情形,法律提供了有条件地封存或屏蔽案底的机制,以减轻其对当事人生活的负面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59条规定,一般犯罪分子的案底一般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可以自动消除。所谓“一般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刑罚不超过十年的犯罪。
案例:
小明(化名)在17岁时因一时冲动,参与了一起轻微的刑事案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一年。现年23岁的小明已经顺利完成了缓刑考验期,期间未再有任何违法行为,且积极改正,努力学习工作,但其案底的存在仍对其求职和生活造成了困扰。
法律依据与解决方法:
针对此类情况,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6条及《刑法》第37条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适用对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符合封存条件。
封存程序:判决生效后,应当对未成年人的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
解封条件: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在成年后又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解除封存。
处理建议:
申请封存:小明符合犯罪记录封存的年龄和刑罚条件,应主动向原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犯罪记录封存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判决书、缓刑期满证明等相关材料。
配合审查: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小明在缓刑期间的表现、社区矫正情况以及后续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查。小明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工作或学业成绩等,以体现其改过自新、积极融入社会的事实。
获取封存决定书:若法院审查通过,会作出犯罪记录封存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决定书。小明应妥善保管此决定书,作为其犯罪记录已被封存的法律凭证。
应对查询:在求职、升学等过程中,如遇单位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小明可出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说明其犯罪记录已被依法封存,除法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查询。同时,小明应积极解释自己的改过历程,展现其积极向上的态度和实际表现,争取理解与接纳。
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提供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小明应充分利用这一制度,主动申请犯罪记录封存,积极展现悔过自新成果,以减少案底对其未来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