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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逃了30年后,被逮捕,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4-06-07 09:06:26

视具体情况有可能。
一、关于追诉期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所以本案还是有可能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如果本案中公检法等已经立案罪犯逃逸的,依然要追诉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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