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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发生多起车内财物被盗案和团伙盗窃罪应该怎样判刑?

发布时间:2024-06-20 10:21:09

团体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针对团体中的各个行为人,应当根据行为人在案件中具体发挥的作用,按照主犯从犯的相关规定对其分别作出处理。
一、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团体共同犯罪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实践操作,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比如盗窃的情节、金额、各个行为人在其中发挥的具体作用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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