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量刑标准规定可以参考2023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如下。
一、故意伤害罪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一人二级轻伤的,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一级轻伤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人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 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二级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轻伤一人,增加五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一人二级重伤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一级重伤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人数、伤害后果、伤残等级 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二级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轻伤一人,增加五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二级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重伤一人,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二、实践操作
建议及时联系律师说明情况,只有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准确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