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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半孩子犯下重大案件,和对方协商私了,但对方提出的条件过高,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7-08 16:10:58

如果对方提出的条件过高,可以选择进一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不能接受对方条件,则等待对方起诉处理。
一、未成年人犯罪相关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如果十三岁半,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实践操作
根据刑法规定判断该未成年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再做后续决定。建议及时联系律师了解具体情况,积极和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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