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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司法人病亡,分公司负责人没有获利,分公司负责人要承担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4-07-09 17:33:20

如果分公司负责人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即便没有获利,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实践操作:建议及时联系律师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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