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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在主观方面要求是怎样的?怎么判定

发布时间:2025-04-09 12:26:52

挪用资金罪在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目的是暂时使用资金,而不是永久占有。判定时主要从行为人的行为表现、相关供述以及资金的使用去向等方面综合判断。

一、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二、处理建议

如果是单位发现可能存在挪用资金的情况,要立即展开内部调查,固定相关证据,如财务账目、转账记录等。同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让专业的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对于个人来说,如果被怀疑涉嫌挪用资金罪,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自己的主观意图,也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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