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磊 严选律师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中山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根据《关于办理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讯问笔录有下列瑕疵,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
(一)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
(二)讯问人没有签名的;
(三)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诉讼权利内容的。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经济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经济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职务犯罪#官员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