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娜 严选律师
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在法律意义上,伤害行为可能造成的伤害结果有四种(具有等级性的四种):轻微伤、轻伤、重伤、死亡。其中,轻微伤一般而言仅仅是民事上的侵权行为而不作为犯罪论(除非是直接伤害的罪过下,有未遂、预备、中止的可能),只有后三者才属于上的故意伤害罪,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者只对重伤、死亡负刑事责任。当然,什么样的后果是重伤、轻伤,除了参照《刑法》第95条规定外,还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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